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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2539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8-03-26
标题 征地
内容 尊敬的领导,本人是宁北街道北塔庄村的村民,2015年末由于我村建设希望路-安宁街项目,占用我家几亩耕地,村里协议上写的是租用14年。但随后2017年6月初,省国土资源部门对该项目给予通报,随后6月末县国土资源部门网站挂出2个关于此项目的征地协议,但征地协议上土地面积与省国土资源部门公示的面积明显存在出入,故本人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租地修路合不合法?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持?若不合法,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相关部门会不会及时纠正? 二、为什么省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该项目占地面积与县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占地面积相差这么大? 三、县国土资源网站上公示的关于该项目的征地补偿款去哪了?(据我所知,并没有发放到农民手中,该项目均采取租用农民土地的方式) 还望相关领导百忙之中做出解答,本人也将持续关注,谢谢。
回复人 国土局 回复日期 2018-04-03
答复内容       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2016年6月5日,宁北街道办事处占用宁北街道办事处果村、北塔庄村的土地建安宁街、希望路,占地总面积134.25亩(耕地132.88亩,农村道路1.37亩),其中67.3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局于2017年6月10日依法立案查处,2017年6月23日下达(宁国土资)罚字宁北2017第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工程占地问题正在整改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在征地批准后拨付。您所反映的地块未经省批准,因此不涉及征地补偿费的拨付问题。